附加税的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附加什么情况下免费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12/06 15:54
同学,你好
一、两附加费免征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政策内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享受主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执行时间:自2016年2月1日起
二、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应两附加费免征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政策内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同时也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暂停预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同时也暂停预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执行时间: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两附加费减征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黔财税【2022】8号)
政策内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 50% 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执行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3 12/06 15:55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