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企业,由总部统一收取各直营店及加盟店销货款,扣除直营店及加盟店的利润分成后,将余下货款返还给各店,总部将收的利润分成按6%交增值税,此操作存在哪些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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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8 | 提问时间:2023 12/04 21:10
您好,直营店及加盟店在当地税务局交的增值税少了,不是按实际收入缴纳增值税,有漏税的风险,总收取服务费是可以的,但各店的收入申报是扣除前的,总部也需要开发票给门店作为成本
2023 12/04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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