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2019年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不含税售价为120000元,甲公司同意给予15%的商业折扣。同时为尽早收回应收账款,合同约定,甲公司给予乙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于2019年2月16日收到该笔账款。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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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12/03 19:58
您好
借:原材料 8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0000*0.13=10400
贷:应付账款 80000+10400=90400
借:应付账款 90400
贷:财务费用 80000*0.05=4000
贷:银行存款 90400-4000=86400
2023 12/03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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