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有一些居间费给到个人,个人通过他的关系,能拿到项目,这个可以让个人代开居间费的发票吗?这些事真实的发生的,让他开一些居间费,会有税务风险吗?我看了看财税2009 29号,里边有一句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我觉得不太好定义的是,这个经营资质?您说可以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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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45 | 提问时间:2023 11/28 18:50
您好,可以代开发票,是超过比例不能扣除
2023 11/28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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