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21年1月30日甲公司委托丙公司销售商品100件,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万元。合同约定丙公司应按每件10万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售价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续费(不含税,税率6%)。2021年2月份丙公司对外实际销售80件,2021年2月28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丙公司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2021年1月30日甲公司发出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甲公司商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丙公司采用进价核算代销商品。2021年3月5日甲公司收到货款。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1)2021年1月30日发出商品时:丙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2)2021年1月30日收到商品时:(3)丙公2021年2月份对外销售时:(4)甲公司2021年2月28日收到代销清单时:(5)丙公司2021年2月28日收到发票时:(6)双方结算时:甲公司账务处理:丙公司账务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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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11/23 09:22
(1)2021年1月30日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600000
贷:库存商品 600000
(2)2021年2月28日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8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600000
借:税金及附加 48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8000
借:银行存款 848000
贷:应收账款 848000
(3)2021年3月5日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6800
贷:应收账款 16800
借:财务费用 4320
贷:银行存款 4320
2023 11/23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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