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们公司的法人和股东,有时候经常跑业务,然后他们会垫付一些费用票,然后找公司报销,这个不能算做公司的,不能算做法人和股东的收入,只是正常的报销而已,对吧?嗯,但是呢,嗯,这个法人股东啊,我没有把他们列入这个个税系统里申报员工,嗯,这个员工是另外两名员工,就是说平时的这个法人股东的这个费用报销,嗯,还有另外两个员工的工资发放,他这样的话这个这种状态就是有没有什么不合规的。地方或者是这样问您是不是在原公司那个报销费用凭证的这些人必须要列为公司员工进行个税申报呢?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84 | 提问时间:2023 11/21 14:22
对,上面这个只是报销,不是个人的收入
2023 11/21 14:23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