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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老师,您好!想请教下,我司有个客户的企业类型是“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我司是一般纳税人,对方要求我们开普票,那我们也是要开13个点的票给他们,我就想着开专票给他们,但他们说只要普票,为什么不要专票?如果我们开票给他们,他们是不是可以公对公转款给我们,对于这个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太了解?所以想请教下,谢谢!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11/21 10:05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一般来说,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活动,需要遵守中国的税收法律法规,包括按照规定缴纳税款、接受税务监管等。 关于你的问题,如果对方只需要普票,那么他们可能不希望承担专票的额外费用。普票和专票的主要区别在于税率和开具方式。专票的税率较高,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普票则不能抵扣。因此,如果对方没有要求开具专票,可能是因为他们的财务制度不需要抵扣进项税额,或者是因为他们在中国境内没有需要抵扣进项税额的业务活动。 关于开票给他们后,他们是否可以公对公转款给你们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果你们开具了符合规定的发票,且对方的财务制度允许公对公转款,那么他们应该能够通过银行系统进行公对公转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转款方式和流程可能受到双方所在地的银行和税务机构的规定限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2023 11/21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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