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签订2年,租户提前1年解除,按照合同约定需承担单方解除合同违约金N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租户结清前期电费,再付2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16000元(前期欠出租方的33天租金不另支付)。请问这16000元需要开票吗?开票开违约金对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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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11/20 10:48
你好违约这个是不用开发票 开收据就行
2023 11/20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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