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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人指的是担保物权人吗?这里的主债权人未受全部清偿不应该指的是债务人未全部清偿吗?比如剩30万,担保人赔偿,假如担保物值100万,为什么书上说担保物权人还要主张就担保财产全部行驶担保物权??不应该分情况说吗?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3 11/19 22:10
思路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初级会计师
担保物权具有的一个性质是不可分性,通俗意思就是只能就全部行驶权利,不能只行驶部分,例如你题里的,全部行驶后,担保物卖了100万,债权人得到30万,剩下70万还给担保人
2023 11/19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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