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出口货物和劳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 这该如何理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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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3 | 提问时间:2023 11/17 13:21
对于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和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这句话的意思是,对于这些出口的货物和劳务,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或退税,而应直接计入成本中。
具体来说,当一个企业出口货物或劳务时,它需要支付相应的增值税。然而,如果这些货物或劳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那么企业就不需要再支付增值税。此时,企业之前已经支付的进项税额(即购买原材料等物品时已经支付的增值税)不能抵扣或退税,而应直接计入企业的成本中。
这样做的原因是,如果允许企业抵扣或退税其进项税额,那么就可能导致企业通过出口退税政策来获取不当的税收优惠,从而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因此,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规定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和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而是应当直接计入成本中。
2023 11/17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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