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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债权申报问题 答:相关规定是:债权申报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问题:书上有吗?没有找到呀,而且这个公告45日内和公告公布之日3个月冲突呢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3 11/16 19:23
丁小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CMA,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您好!这个书上是有的,考频还比较高 45日和30-3个月,哪里冲突呢?
2023 11/16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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