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通过“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成本法: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合报: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这些对吗?合报是抵消分录是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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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1 | 提问时间:2023 11/16 14:40
权益法下,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确实应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通过“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这种做法是因为权益法要求投资方在确认投资收益时,要根据被投资方的盈利情况按照持股比例确认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成本法下的会计分录与权益法有所不同。在成本法下,收到现金股利时,投资方会确认投资收益。因此,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
合报(合并报表)的会计分录主要是为了抵消投资方和被投资方之间的内部交易和未实现损益。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合报时的会计分录是借: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这种做法是为了将权益法和成本法下的会计处理进行协调和抵消。
2023 11/16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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