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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有限合伙人,乙、丙为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若丙丧失偿债能力,则丙构成当然退伙 B.若甲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甲构成当然退伙 C.若丙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D.若甲死亡,其继承人可以依法取得甲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退伙 答案解析 : 选项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问题:A选项,为什么不能转为有限合伙人?什么情况下可以转有限合伙人?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3 11/14 22:05
小程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
同学你好,普通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是法定当然退伙的情形之一,你可以理解为没有偿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转为有限合伙人不会对对企业的有利的。除非协议另有约定,普通合伙人要转为有限合伙人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023 11/14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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