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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E选项 不也是按劳务报酬扣缴的么
84784991 | 提问时间:2023 11/11 15:41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按工资, 这是对学生的特别照顾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痪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其实第二个文件很有趣,如果是劳务报酬本来应该按照20%—40%预扣率预扣个税,但实务中的确很难操作,文件中对于实习生认定为劳务报酬的支出允许按照工资薪金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实际上是对于实习生的一种特殊照顾。毕竟,对于大多数实习生来讲,可能按照劳务报酬方法就要预交个税,按照工资薪金方法预扣就不需要预交个税,区别还是蛮大的。
2023 11/11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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