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敷衍,认真回答
问题:
1.假设甲县做出的《税务处罚强制执行决定书》前没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有怎么判决呢?
2.普通程序中,听证是在决定作出前享有的权利,还是决定作出后可以听证?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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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3 11/10 19:43
根据中国法律,如果甲县在作出《税务处罚强制执行决定书》前没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这可能会被视为程序违法,当事人可以就此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决定书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在行政处罚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进行听证是法定程序,必须遵守。如果没有依法进行这些程序,行政处罚决定可能会被认为无效或者可以撤销。
在普通程序中,听证通常是在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之前进行的程序。在听证中,当事人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证据,并对行政机关的指控和证据进行质证和反驳。如果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没有进行听证,当事人也可以就此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决定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2023 11/10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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