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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老师您好,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加上这15000?
84785014 | 提问时间:2023 11/09 23:12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这是消费税=(100000+35000)*10%/(1-10%)=15000 计入成本 委托方将直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2023 11/09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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