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厂给半成品加工,加工内容类似于加一个外包装。加工需要先开模,再用模具进行加工,合同里开模费和加工费也是分开列的,我们和加工厂协商当产品加工到一定量以后,再有新的加工订单就直接用第一次的开模费来抵扣,一直到开模费抵扣完,有重新支付加工费,相当于是当加工到一定量,开模费会全额返还给我们。请问这种情况下,这个开模费我该做到哪个科目呢?产品的加工成本是不是不应该把开模费放进去,而是只放加工费?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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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66 | 提问时间:2023 11/08 19:12
您好,将开模费计入加工成本核算即可。
2023 11/08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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