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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请问工资实际发放月份计提,去年账上2月份开始支付并计提工资(账上计提工资实际为1-11月),与个税申报相符,个税3月申报2月支付工资,残保金申报工资按账上计提工资,人数按个税申报2-12月人数之和除以11个月可以吗?工资整体后移了一个月,还是要把今年1月支付的去年12月份工资和人数加上去,再计算呢?
84784980 | 提问时间:2023 11/07 17:12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看我们账上记录在2022年成本费用对应的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来的,因为我们工资整体后移了一个月中是个例,税务比对 的是我们账面和个税申报系统
2023 11/0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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