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从外单位购入的营销礼品用于活动抽奖,该礼品是与销售捆绑的,商场组织此活动也是为了促进销售,比如说顾客消费满799元可抽奖基本是100%中奖的,还有一种情况是会员消费满2000元赠送某某礼品,请问一下您我们购入的营销礼品,这种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吗?该怎么做账务处理呢?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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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11/06 10:17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将购入的营销礼品用于活动抽奖,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按照市场价值将购入的营销礼品进行视同销售处理,并按照销售金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您还需要将营销礼品的市场价值与购入成本的差额计入销售费用或营业成本。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分录示例:
借:销售费用/营业成本
贷:库存商品(购入营销礼品的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023 11/0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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