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1月,非居民个人乔治一次性取得劳务报酬收入20000元;一次性取得稿酬收入10000元;一次性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3200元。上述收入均为税前收入,均来源于中国境内,且不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假设不考虑增值税等因素。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见表5-4。
计算乔治本年1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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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11/03 08:38
乔治本年1月取得收入包括劳务报酬收入、稿酬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收入来源分别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三部分所得的应纳税额相加得到总应纳税额。
1.劳务报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20000元
根据税率表,适用的税率为20%,减征800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000 - 800) × 20% = 3840元
1.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10000元
根据税率表,适用的税率为20%,减征800元,并按比例70%计算加征。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10000 - 800) × 20% × (1 - 30%) = 1344元
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3200元
根据税率表,适用的税率为20%。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3200 × 20% = 640元
综上,乔治本年1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分别为3840元、1344元和640元。因此,总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840 + 1344 + 640 = 5824元。
2023 11/03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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