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选项中,构成该项优先受偿权的有( )。
A.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
B.破产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的质押担保
C.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D.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E.破产人的财产被债权人依法留置
正确答案 : B,C,E
【知识点】破产清算
答案解析 :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其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法定特别优先权,而在破产程序中就破产人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据此,别除权的基础权利是设立在破产人特定财产之上的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不包括保证债权。因此,选项BCE正确。
问题: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为什么不选?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3 10/28 20:45
亲,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别除权(优先受偿权)的基础权利是设立在破产人特定财产之上的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不包括保证债权,所以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2023 10/28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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