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22年1月1日,甲公司从集团外部用银行存款18 700万元购入丁公司60%股权(属于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并能够控制丁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购买日,丁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 000万元,账面价值为29 000万元,除一项存货外,其他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该项存货的公允价值为1 500万元,账面价值为500万元。至2×22年12月31日,丁公司将上述存货对外销售80%。2×23年1月1日,乙公司购入甲公司所持有的丁公司60%股权,实际支付款项1万元,形成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2×22年丁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 000万元,无股利分配等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不考虑所得税及其他因素,则乙公司购入丁公司60%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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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1 | 提问时间:2023 10/26 18:14
根据甲公司初始投资丁公司的账务处理可知,甲公司对丁公司的投资形成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银行存款18 700万元。而甲公司在购买日对丁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丁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商誉。甲公司从非同一控制下的丁公司控股合并,因此,甲公司对丁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在2×22年12月31日,丁公司将上述存货对外销售80%,至年末丁公司的留存收益增加=[(1 500-500)×80%+2 000-(1 500-500)×(1-80%)],其中归属于甲公司的部分为:2 400万元×60%=1 440万元。在甲公司将持有的丁公司60%股权转让给乙公司时,按照甲公司账上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转让,即以18 700万元转让,而不能按照合并报表中归属于甲公司的商誉和留存收益的合计数1 440万元进行转让。乙公司购入丁公司60%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为18 700万元
2023 10/26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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