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下列各项中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的有( )。
A.纳税人甲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滞纳金,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
B.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乙死亡,尚未确定可执行财产
C.纳税人丙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且已向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经稽查局确认的纳税担保人丁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滞纳金,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
E.纳税人戊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未终结
正确答案 : A,D
【知识点】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的一般规定
问题: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不是不停止执行具体行为吗?C选项为何不选呢?
纳税人丙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且已向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本身不会导致具体行政行为停止啊?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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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3 10/25 16:20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法律另外规定的可以停止执行行政处罚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2023 10/25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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