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B.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包括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
C.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D.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民事诉讼的管辖及其适用
问:D选项,被告不在同一个地方的应该在原告所在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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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3 10/23 11:48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A选项,考查地域管辖的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A选项正确,不当选。
B选项,根据《民诉解释》第4条的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B选项错误,当选。
C选项,考查身份关系诉讼的地域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C选项正确,不当选。
D选项,考查地域管辖的确定。根据《民诉解释》第5条的规定,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D选项正确,不当选。
2023 10/23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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