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道题计算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时为什么要扣除契税9万,这不是非房企卖房吗,不用扣除契税啊??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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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97 | 提问时间:2023 10/21 15:42
您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
“二、关于转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计算问题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因此,对于转让旧房,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在凭购房发票确定扣除项目金额的情况下,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
2023 10/21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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