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旧手机抛弃,该旧手机被乙捡回送给邻居丙。丙因病死亡,包括旧手机在内的遗产被儿子丁继承,下列关于上述法律事实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捡回旧手机取得其所有权,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B.乙将旧手机送给邻居丙,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C.丙死亡,属于引起遗嘱继承关系发生的事实行为
D.甲抛弃旧手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E.丁最终取得了手机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D,E
【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答案解析 :
选项AB:单方法律行为,是仅由行为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构成的行为;双方法律行为,是双方行为人内容相向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方可成立的法律行为。C:遗嘱继承关系的发生,既要有有效的立遗嘱行为,又要有遗嘱人死亡的事件。立遗嘱行为与遗嘱人死亡是两个法律事实,即为引起遗嘱继承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构成。
“请问C选项为何错”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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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3 10/18 20:28
你好,选项c里,丙的死亡属于法定继承关系的法律行为,不属于遗嘱继承,因为此处没有立遗嘱的行为。
2023 10/18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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