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甲公司因购买原材料而欠乙公司购货款及税款合计226万元。由于甲公司财务发生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该货款。2021年2月1日经双方协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支付180万元货款,余款不再偿还。甲公司随即支付了180万元货款。乙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0万元。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作出甲公司和乙公司债务重组日的会计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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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10/18 14:32
根据题目所述,我们可以将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债务重组日确定为2021年2月1日。以下是甲公司和乙公司在该日的会计处理:
甲公司:
1.借:应付账款 - 乙公司 226万贷:银行存款 180万营业外收入 -债务重组利得 46万
乙公司:
1.借:银行存款 180万坏账准备 20万营业外支出 -债务重组损失 26万贷:应收账款 - 甲公司 226万
债务重组利得 = (226 - 180)(1 + 增值税税率)
债务重组损失 = (226 - 180)(1 - 增值税税率)
如果甲公司支付的180万元货款中包含了应支付的增值税,则还需要从总额中扣除已付的税款,即乙公司实际收到的款项为180万,则应付账款总额为(226 - 180)*(1 + 增值税税率)。
如果甲公司支付的180万元货款中未包含应支付的增值税,则甲公司实际上已多支付了应付款项,则乙公司应向甲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乙公司实际收到的款项为180万,则应付账款总额为(226 - 180)*(1 - 增值税税率)。
2023 10/18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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