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劳务派遣公司选择差额计税。当收到派遣劳务费时(包含派遣人员工资社保……)开具了发票。为什么对于派遣人员工资这部分开具发票的销项税要计入“应交税费–差额计税”的借方呢?我知道这部分要从劳务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里冲出来,但这部分销项税冲出来后不应该是劳务公司要交的税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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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9 | 提问时间:2023 10/17 23:12
你好,公司选择的差额征税是简易计税的一种,没有销项与进项之分,所以开具的发票无论是专票还是普票,都是应纳税,不是销项税
2023 10/18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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