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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老师,这个折旧评估增值部分和内部交易部分对应折旧月份数是不是不同?如果题目给出是20年1月发生的长投,如果是初始时点固定资产按全年调整公允和账面折价但是内容交易则按11个月调整折旧,因为可以认为当月增加当月不计提次月提?对吗?
84784974 | 提问时间:2023 10/08 17:29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首先,折旧评估增值部分。如果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市场价值在某个时间点上发生了变化,而这个变化被认为是对该固定资产的增值或减值,那么我们需要对折旧进行相应的调整。这种调整通常是基于资产的新价值和旧的折旧费用之间的差额。然后,我们需要将这个调整的金额分摊到未来的折旧期间。因此,折旧评估增值部分的折旧月份数应该是相同的,除非资产的价值在购买后立刻发生变化,否则我们通常会在整个折旧期内进行这个调整。 其次,内部交易。如果在集团公司内部进行了交易,例如一个子公司购买了另一个子公司的固定资产,那么我们需要对这个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中一项处理就是对固定资产的折旧进行调整。通常情况下,我们会将这个调整视为从交易发生的那一个月开始,对未来的折旧费用进行调整。因此,内部交易部分的折旧月份数应该与交易发生的月份数相同。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公司在2023年1月1日购买了另一个公司的固定资产,这个固定资产在购买日的市场价值比账面价值高100万元。那么,我们需要对这个增值进行会计处理,调整折旧费用。假设这个固定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还有10年,那么我们需要在接下来的10年内将这100万元的差额分摊到每年的折旧费用中。因此,从2023年2月开始(即购买后的第一个月),我们需要开始对这个固定资产的折旧进行调整。
2023 10/08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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