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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调增会计利润= 15-1.19= 13.81老师这个不理解,受赠的不都调增了一个营业外收入了吗?怎么还要+上13.81呢
84785046 | 提问时间:2023 09/20 21:49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①受赠设备金额15万元应在当年计入企业应税收入,而不能计入资本公积,应调增会计利润15万元。 由于是受赠取得的设备,不是购进的,所以税法也不适用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2月投入使用,应自3月起计提折旧,税法规定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在当年应计提折旧=15×(1-5%)÷(10×12)×10=1.19(万元) 应调增会计利润=15-1.19=13.81(万元)
2023 09/20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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