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问,合同中规定每个月的物业费为50w,其中包含专项资金10万,这个专项资金是如果项目结束了,我们要还给甲方的钱,但现在甲方要求我们开50w的发票给他们,请问对于这10w的专项资金我们如何做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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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2 | 提问时间:2023 09/20 10:45
对于这10万的专项资金,你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账务处理:
1.当月收到甲方支付的50万物业费时,应将10万专项资金作为应收款单独列示,同时确认收入40万。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应收款-专项资金 100,000 贷:营业收入 400,000
1.当月使用该专项资金时,应将其从应收款中转出,并确认相应的费用。
借:管理费用-专项费用 100,000 贷:应收款-专项资金 100,000
1.项目结束后,如果需要将专项资金还给甲方,则应将其作为债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甲方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甲方在支付物业费时直接扣除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你方应该要求甲方将专项资金单独支付给你们,或者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专项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对于这10万元的专项资金,你们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1.在合同签订时,将1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应付账款(暂存款)进行账务处理,记录为: 借:应付账款(暂存款) 1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专项资金 10万元
2.每月支付物业费时,将50万元作为应付账款(物业费)进行账务处理,记录为: 借:应付账款(物业费) 50万元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 50万元
3.在支付10万元专项资金时,将其从应付账款(暂存款)中转出,记录为: 借:应付账款(暂存款) 10万元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 10万元
4.如果甲方要求你们开50万元的发票,你们可以将50万元作为应付账款(物业费)进行账务处理,同时记录为: 借:应付账款(物业费) 5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专项资金 10万元 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 4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专项资金属于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如果合同规定需要向甲方还回这笔资金,在开具发票时应该将该款项以“代垫款项”或“其他应付款”的名义进行账务处理
2023 09/20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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