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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甲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84785021 | 提问时间:2023 09/16 10:34
wu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 业务1,销项税额=200*13%=26万 业务2,销项税额=67.8/(1+13%)*13%=7.8万 业务3,进项税=226/(1+13%)*13%=26万 因此,增值税进项税额=26万, 销项税额=26+7.8=33.8万 应交增值税-33.8-26=7.8万
2023 09/16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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