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老师为何这题第一题,劳务派遣公司不作为计算公费依据?又没注明是我方支付?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3 09/10 16:50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因为写了劳务派遣公司的用工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规定A公司凭借甲开具的发票,将100万元计入劳务费用,不作为计算“三项经费”的扣除依据;而直接支付给乙公司派遣人员的60万元计入工资薪金,可以作为“三项经费”的扣除依据。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人员的费用是否包含在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中,主要在于这笔费用是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还是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支付的对象不同,处理结果也是不同的。
2023 09/10 16:53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