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最近那个查明星偷税漏税,想问税务局是根据什么划分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就是明星是怎么把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混在一起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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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9/05 16:16
这个是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经营所得是指:(1)个人通过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2)个人依法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承包、承租、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上述政策有两处存在理解困难:一是个人从事医疗、咨询属于劳务所得,而个人取得执照从事医疗、咨询就属于经营所得,如何区分这个执照?是营业执照还是从业执照?是经行政部门许可就是经营所得,不经许可就是劳务所得?政策没有给予明确答复。二是劳务所得与经营所得到底区别在哪里?是按列举的项目来划分还是按照活动本质来辨别?辨别的标准在哪里?政策也没有说清晰,政策说不清楚的地方,纳税人就无所适从,存在疑惑也理所当然。
明细是故意吧这两个混在一起了
2023 09/05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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