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案例三,第二问,票据抗辩里有个法条是,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这里问的是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是不是这个支票必须是无条件支付的委托,那要是有无条件支付的委托,A公司说货物不合格,不承担票据责任是可以的对吗?那A公司能通知银行让银行不付款吗?他该怎么不承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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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3 09/03 18:51
您好,同学,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2023 09/03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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