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一个公司由三个股东投资,其中一个股东是33.4%,另二个股东分别是33.3%,这个大一点的股东当时投钱入股打款到公司时,没有写投资款,也没有按要求交注册资本的印花税,公司每个月也会给他打一笔款给他(因为这钱是他从银行借来的,所以公司每个月会给他打一笔款还银行用)。现在要打官司了,请问这笔款打官司的话,是会认定为借款呢,还是会认定为是他的投资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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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8 | 提问时间:2023 08/16 14:29
会认定为是他的投资款
2023 08/1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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