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题怎么做解题思路没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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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25 | 提问时间:2023 08/10 22:00
您好,
非股权支付比例=3600÷(32400+3600)×100%=10%,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32400+3600-3000×10)×10%=600(万元),甲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0万元。
首先,股权转让应符合规定的条件。具体来说,应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应符合规定的比例、企业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等。
如果以上条件都得到满足,重组交易各方可以按照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对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而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具体而言,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可以通过公式计算得出,即(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2023 08/10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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