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老师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某贫困地区捐款为什么不能全额扣除只能按照利润总额的12% 我看教材写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 (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这个公益性社会团体不是应该就是公益性社会组织这一类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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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84784969 | 提问时间:2023 08/09 14:54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
2023 08/09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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