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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分辨两个公司是不是关联方?
84785045 | 提问时间:2023 08/01 23:41
晓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同学你好:其实你应该反着记,先记住不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情况,然后剩下的都是关联方。 不关联:1.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以及因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和代理商之间,不构成关联方关系。(如:A企业每年99%的原材料从B企业购进,A、B之间不是关联方关系)2.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之间,通常不构成关联方关系。(父母之间)3.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关系。4.受同一方重大影响的企业之间不构成关联方。 关联 1.该企业的母公司①某一个企业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②某一个企业通过一个或若干个中间企业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③一个企业直接地和通过一个或若干中间企业间接地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 2.该企业的子公司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B、C:是关联方关系)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父子、母子是关联方,父母之间不一定是关联方) 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主要包括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决策职能的人员等。 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重大影响)(企业与企业之间) 11.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提供服务的提供方与服务接受方。 提供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服务提供方)向接受该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服务接受方)提供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服务提供方和服务接受方之间是否构成关联方关系应当具体分析判断。 (1)服务接受方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将服务提供方作为关联方进行相关披露。服务接受方可以不披露服务提供方所支付或应支付给服务提供方有关员工的报酬,但应当披露其接受服务而应支付的金额。 (2)服务提供方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不应仅仅因为向服务接受方提供了关键管理人员服务就将其认定为关联方,而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判断双方是否构成关联方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12.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13.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2023 08/01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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