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税法:这个计税基础按公允价值不理解,请简单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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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1 | 提问时间:2023 07/26 15:47
当被投资企业通过非货币资产交换获取某项资产时,计税基础可以按照公允价值确定。以下是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解释这个概念:
假设公司A拥有一块土地,其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公司B拥有一栋价值100万元的建筑。现在,公司A和公司B决定进行一项非货币资产交换,即公司A将土地转让给公司B,而公司B将建筑转让给公司A。
根据公允价值计税基础的原则,公司A和公司B可以将资产的交换价值设定为100万元。这意味着公司A将以100万元的公允价值计税,而公司B也将以100万元的公允价值计税。
如果没有按照公允价值计税基础确定资产交换价值,而是按照账面价值进行计算,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土地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而建筑的账面价值也为80万元,按照账面价值计算,公司A和公司B的计税基础将为80万元。这将导致公司A和公司B在交换资产时可能需要额外付出的税款。
通过按照公允价值计税基础确定资产交换价值,可以更准确地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避免因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的差异而产生额外的税务负担或利润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应用中,计税基础的确定还需要考虑相关的税法规定和税务主管机关的规定。
2023 07/2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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