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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初,甲公司开始推行积分奖励计划。截至 12 月 31 日,甲公司销售各类商品共计 50 000 万元(不包括客户使用奖励积分购买的商品),款项已经收存银行,授予客户奖励积分共计 50 000 万分,假设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每分 0.01 元。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授予的奖励积分将有 80% 被使用。 资料二:2021 年年末,客户累计使用奖励积分共计 35 000 万分。甲公司对积分的兑换率进行了重新估计,预计客户总共将会兑换 90% 的积分。积 分 的 单 独 售 价 = 50 000 ×0.01×80% = 400,分摊至积分的交易价格= 50 000×400/(50 000 + 400)≈ 396.83, 为什么2021 年度 因 客 户 使 用 奖 励 积 分 应 当 确 认 的 收 入 = 35 000/(50 000×90%)×396.83,不应该重新按照90%计算积分分摊的价格吗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3 07/25 21:53
向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同学,正在计算中
2023 07/25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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