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两项商品,A商品的单独售价为6 000元, B商品的单独售价为24 000元,合同价款为25 000元。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商品在一 个月之后交付,只有当两项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25 000元的合同对价。假定A商品和 B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且假定不 考虑相关税费影响。
要求:编制上述经济业务相关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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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74 | 提问时间:2023 07/21 08:01
分摊至A商品的合同价款=(6 000÷(6 000+24 000)×25 000=5 000(元); 分摊至B商品的合同价款=(24 000÷(6 000+24 000)×25 000=20 000(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交付A商品时:
借:合同资产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
(2)交付B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25 000
贷:合同资产 5 000
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2023 07/21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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