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外来公司来华提供商务咨询并支付费用20万元,合同约定增值税由支付方承担”这句话的意思是我方购买服务,我方交进项税20×6%=1.2万元,合同还要约定支付方承担增值税。我觉得好奇怪啊,因为进项税额本来就是购买方承担啊。但是如果是买方我负担进项税的话,那本题在计算当期增值税的时候为什么不减去本期的进项税额1.2万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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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4 | 提问时间:2023 07/20 00:19
您说的是这题吧,代扣代缴如果取得的完税凭证是可以进项扣除的。
但是这一题您看题目写的是:代扣代缴没有取得完税凭证,所以不能进项扣除。
2023 07/20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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