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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已完工的)物业用房及其他小区公共配套移交给物业公司且手续办理完毕,物业公司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如需缴税计税依据是什么?相关税务规定有哪些?谢谢
84784996 | 提问时间:2023 07/17 23:57
薛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尊敬的学员您好!需要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以及重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可见,小区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用道路、广场、绿地应属免税土地。但对会馆、车位、小卖部、会所、物业用房等设施用地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但在实践中,税务机关一般将资产管理人即物业公司作为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
2023 07/18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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