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无形资产提前报废的问题,我们外购的无形资产之前都是按10年摊销的,但是大部份2-3年就淘汰了,因为税法规定无形资产摊销期是10年,我们如果按实际的使用年限摊销,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调整?如果提前报废,报废的损失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可不可以提供相关资料申请缩短摊销年限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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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68 | 提问时间:2023 07/16 17:32
您好,所得税的话需要调整的,然后报废是可以扣除的
2023 07/16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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