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公司是小规模企业,第二季度只开具了5%租赁发票50000元,但是我申报的时候出现了提示,说是:本期销售额未达起征点,请将本期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包括开具或代开专用发票销售额)对应填写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中;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差额部分填写在附列资料对应栏次中。我这个要怎么操作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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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6 | 提问时间:2023 07/12 09:22
你好,你只需要把这个不含税的销售额在第十栏里面填写就可以。
2023 07/12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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