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房企自建房产然后销售,怎么缴纳增值税?我记得是不能扣除成本的,有文件依据吗?是2016.4.30以前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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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2 | 提问时间:2023 07/10 11:01
你好
一般纳税人销售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或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缴纳增值税。所征收的税率为5%。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二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023 07/10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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