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按权责发生权原则做账,6月支付的物品款,在6月收到物品时就先记入账了,但发票7月才开出的,那是把7月开出的发票放回6月的凭证上吗?那7月抵扣时进项税时的分录怎么做呢?还是在7月时收到发票时要冲红6月的凭证再按正确的入账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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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8 | 提问时间:2023 07/07 15:58
同学你好,6月支付并收到物品先入账,并对应付账款做暂估,7月收到发票,把暂估冲回,按照发票金额入账
2023 07/07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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