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公司服务业,每月收入是延迟2-3月不定甲方才做结算确认,4月份之前都是按和甲方确认后开票才付款才确认收入的,但是5月税局说要按权责发生制申报收入(之前每次和甲方结算金额较大,感觉税务意思就是让我们先缴税),所以我将2-5月为确认应收账款做了暂估入账:借 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请问那我6月开票了,首先要冲减暂估入账再按开票金额确认收入对吧?那5月暂估的销项增值税怎么办呀,也做相反分录后再重新入账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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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0 | 提问时间:2023 06/30 17:42
你好1; 你们是做什么业务的; 是一次性会开票出去吗
2023 06/30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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