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1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高尔夫球及球具生产厂家,2022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1.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2万元、增值税税额2.86万元;委托乙企业将其加工成高尔夫球包,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5万元、增值税税额0.65万元;乙企业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2.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球包全部销售给丙企业,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3.购进批碳素料、钛合金,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50万元、增值税税额19.5万元;委托企业将其加工成200根高尔夫球杆,取得工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30万元、增值税税额3.9万元;丁企业当月销售同类高尔夫球杆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4万元/根。4.委托加工收回的高尔夫球杆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65万元。已知:甲企业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8万元,高尔夫球及球具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甲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在当月抵扣。①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高尔夫球包,计算乙企业应代收代的消费税。②计算企业将委托加工的高尔夫球包销售给丙企业应申报缴纳的消费税。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06/29 18:10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2023 06/29 18:14
2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